本案是笔者在2016年完成的一件刑事辩护,本案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发还重审,再上诉,笔者在最后的二审程序当中出色的完成了辩护任务,提出了重要意见,使得法院认定过程中将犯罪数额较大幅度的... 查看详情 >>
在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当中,我作为一位基层业务员的辩护人,本案是公司犯罪,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都被认定犯罪,但是这位基层业务员不宜被认定为犯罪,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简介:要某某以帮助办理贷款为由,向邯郸市某房地产公司张某索要费用15万元,并将这笔费用全部用于个人消费,张某多次向要某某讨要无果后,要某某承认了诈骗事实。律师了解到的关键事实: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基本简介:本案是邯郸市某县级市大型企业涉嫌单位犯罪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,在该案当中张某某系公司的财务总监,但是张某及其下属的财务会计并没有参与对外拉拢群众资金的行为,而是帮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简介:检察院指控内容简介:2011年6月22日,被告人侯某某以甲公司董事长的名义,与甲公司名义法人代表刘某某以该公司扩产投资为由,与被害人张某1、张某2签订投资协议,双方约定张... 查看详情 >>